廣西貴港市港南區(qū)2023年公開招聘40名高中教師公告
為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區(qū)戰(zhàn)略,進一步加大引才力度,及時補充我區(qū)高中教師,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關于貴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貴人社發(fā)[2018]54號)、《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的通知》(廳發(fā)[2018]14號)等文件精神,我區(qū)決定組織鄉(xiāng)鎮(zhèn)高中赴區(qū)內部分高校公開招聘高中教師4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崗位數量
(一)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指2024屆高校畢業(yè)生及2022、2023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下同),專業(yè)對口,且持有相關從業(yè)(教師)資格證書。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高中鄉(xiāng)鎮(zhèn)教師40名(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
4.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歲以下(1988年11月29日至2006年11月28日出生);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相應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報考的人員;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職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9.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和聘用的人員。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處罰處分截止日期為2023年11月29日,其他涉及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除有明確規(guī)定外,截止日期為2024年7月31日。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核、體檢等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電話、網絡等其他方式報名,逾期報名一律不予接收。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咨詢電話詳見《2023年貴港市港南區(qū)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其中: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9日—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共2天)。
2.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派出工作人員赴以下4所高校同時接受現場報名:
?、倌蠈帋煼洞髮W(武鳴校區(qū))1號教學樓。
?、谟窳謳煼秾W院(東校區(qū))至善樓。
?、郯偕珜W院(澄碧校區(qū))博遠樓。
?、軓V西民族師范學院圖書館負一樓大創(chuàng)中心校政企會客廳。
3.報名材料:
由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派出工作人員開展報名工作。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以下材料,提供證件的復印件1份,并現場核驗原件(同時進行資格審核)。報名所需材料:
(1)資格審核通過的應聘人員提交《2023年貴港市港南區(qū)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親筆簽名(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個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暫時不能提供畢業(yè)證的,可先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專業(yè)成績表及其他有效證明,但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也可以報名(非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時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但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因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填寫信息,而造成報名資格審核、聘用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報考人員惡意填報報名信息,提供不實信息,擾亂報考秩序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guī)定處理。
應聘人員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招聘過程中須保持通訊暢通,如因提供的聯(lián)系信息有誤或不接聽電話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承擔。考生要誠信參加考試,現場報名成功后,無故放棄或缺考的(含筆試),計入考試誠信檔案,影響期1年。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有關政策規(guī)定,嚴格審核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原則上每個崗位面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1:3比例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確需補充教師的崗位,由招聘領導小組進行調劑改報。
如同一個崗位報考人員資格復核合格的人數超過1:15比例的,需增加統(tǒng)一筆試篩選,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
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總成績以面試成績作為最終成績。
若增加筆試進行面試人員篩選的,筆試內容:《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和《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共兩科。筆試分值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90分鐘,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結束后由港南區(qū)教育局根據職位數情況,統(tǒng)一劃定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程序。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面試公告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港南區(qū)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面試公告發(fā)布后,自愿放棄的面試人員,不再進行遞補,按實際人員進行面試。
2.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講課(試講)方式進行。每位考生面試前有備考時間30分鐘,面試時間為12分鐘。面試的課題由面試工作命題組在考前從港南區(qū)現行使用的教科書抽簽確定。
3.面試組織
面試時間:2023年12月中下旬。
面試地點:港南區(qū)木松嶺學校。
面試分值: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核對象。
面試實行驗證和抽簽制度。凡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驗證進入候考室,按編組抽簽確定出場順序。面試結束當天在面試現場公示欄公布面試成績。
(四)考核與體檢
面試結束后,招聘單位按照同一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面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中“教學過程”分數高者進入考核。再次并列時,以面試中“教師素養(yǎng)”分數高者進入考核。
1.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和《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fā)[2014]9號)要求,按照新時期好干部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而無法進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經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2.體檢
體檢工作由港南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體檢組織機關提交復檢書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因考生考核、體檢等出現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棄的,可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考核情況、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港南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招聘單位須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新進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擬聘人員公示后,出現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四、相關要求
(一)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規(guī)定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嚴肅處理。
(二)應聘人員對所提交的材料保證真實有效,一經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報名或面試資格,如已簽訂教師聘用合同的,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應聘人員在整個招聘過程中須保持通訊暢通,如通訊方式有變化應及時通知招聘單位,以免錯失聘用機會。
(四)本次招聘信息發(fā)布在港南區(qū)人民政府網站,信息網址:http://www.gggn.gov.cn/信息公開/人事信息/事業(yè)單位招考招錄。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公告由貴港市港南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貴港市港南區(qū)教育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