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安市教育局關于2023年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有關工作的通告(一)
根據《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核準2024年福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計劃的批復》(寧人社批復[2023]77號)文件精神,我局擬于2023年12月統一組織福安市第一中學等12所學校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1.招聘對象:普通院校碩士研究生(含2024屆應屆畢業(yè)生),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福建省內本科高校2024年應屆優(yōu)秀師范畢業(yè)生(本專業(yè)綜合評價前20%)、福建省內本科高校中通過二級認證師范專業(yè)的2024年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本專業(yè)綜合評價前30%)報考6001-6033崗位,學歷學位要求可降為本科學士。相關學歷、學位證書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否則不予錄用。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教育事業(yè),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有志于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3.35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年齡計算到2023年11月),身體健康,符合執(zhí)業(yè)教師資格體檢標準。
4.具備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2024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證書的,可提供相關考試合格證明或課程成績單。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應聘者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
三、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4日-11月30日。
2.報名方式: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報名材料,并通過電話確認報名情況。電子郵箱地址:fajyrs@163.com,聯系電話:0593-6381271。
3.材料要求:《福安市教育局2024年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報名表》(附件2)、教師資格證書(或考試合格證明)pdf版、本科及碩士學歷學位證書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報考崗位”命名發(fā)送至指定郵箱。
(二)現場資格審核
1.時間: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未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原則上須應聘者本人親自到場確認資格。
2.地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qū)榕園花香園三樓智慧就業(yè)大廳。
3.應聘人員需提交以下材料:
(1)個人身份證;
(2)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3)本科(研究生)階段學業(yè)成績單;
(4)本科、研究生階段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5)教師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和其他證書、證明等。
以上相關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用人單位收復印件一份。以上所提供一切應聘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由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畢業(yè)生的考試和錄用資格:
(1)偽造、涂改學歷學位及相關資格證書、獲獎證明的;
(2)偽造教育經歷,虛報在校成績、排名、績點的;
(3)在應聘考試過程中作弊的;
(4)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畢業(yè)證書的。
(三)面試
1.時間、地點:根據現場報名情況確定。
2.面試方式:面試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應聘人數未超過所報學校招聘崗位數時,通過面談考核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對象;應聘人數超過所報學校招聘崗位數時,采用面試考核方式確定擬聘用對象。主要考察考生對專業(yè)素養(yǎng)的理解、口頭表達、綜合分析能力、思維能力和處理解決教育教學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等。面試流程及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四)預錄用工作
依據面試情況,由招聘學校與應聘人員雙向選擇后確定擬聘用對象,填寫《就業(yè)意向書》,應聘人員和用人單位各持一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優(yōu)惠政策
根據福建省、寧德市人才政策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省引進人才、寧德市“天湖人才”、寧德市引進基礎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體詳見當年度《福建省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寧德市“天湖人才”評價認定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4號)、《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寧德市加快緊缺急需專業(yè)人才引進培養(yǎng)的工作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9號)相關政策文件。
1.根據《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寧德市加快緊缺急需專業(yè)人才引進培養(yǎng)的工作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9號),對新錄用的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境外著名大學和福建師范大學畢業(yè)或全國師范類院校綜合排名前30名的學校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且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畢業(yè)生,教育部直屬師范類高校免費師范生;省內本科高校應屆優(yōu)秀師范畢業(yè)生(本專業(yè)綜合評價前20%)、省內本科高校中通過二級認證師范專業(yè)的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本專業(yè)綜合評價前30%)。按照事業(yè)單位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并享受:
(1)錄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級別工資、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專項經費給予生活補助(具有博士學位每人4000元/月,碩士學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學士學位人員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專項經費給予首套房購房補助(具有博士學位人員每人40萬元,具有碩士學位人員每人20萬元,具有本科學士學位人員每人10萬元;補助款分5年平均發(fā)放)。
(3)新錄用人員在寧德工作期間,可申請各類高層次人才認定和獎補。
2.根據《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寧德市“天湖人才”評價認定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4號)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類、五類、六類人才的前3年分別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住房補助。
3.符合當年度《福建省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引進到我省工作的人才,還可申請省引進人才待遇,給予生活津貼每月2000元,享受5年。
五、其他事項
1.招聘工作所需費用由學校承擔。
2.聯系方式:福安市教育局蘭老師15959312288彭老師13626980988
本文未盡事宜由福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福安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