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連江縣教育系統(tǒng)2024年專場招聘25名師范類本科畢業(yè)生公告
現(xiàn)將2024年連江縣教育系統(tǒng)師范類本科畢業(yè)生專場招聘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擬面向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師范類本科畢業(yè)生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25名。具體崗位、條件要求詳見附件1。
本次招聘對象不含連江縣在編在崗教師。其他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函,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證明。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滿18周歲;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且尚未解除懲戒的;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
5.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人員);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7.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考試辦法
(一)信息發(fā)布
招聘公告在連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專題專欄→教育專題→政務公開→通知公告(網址:http://www.fzlj.gov.cn/xjwz/ztzl/jyzt/zwgk/tzgg/,下同)發(fā)布。招聘后續(xù)通知的信息公開渠道為連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1)網絡報名:2024年1月31日8:00至2月7日16:00,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通過掃描本公告附件的報名二維碼進行報名。
(2)現(xiàn)場報名: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錯過網絡報名的應聘人員可持相關報名材料(見附件2)到連江縣教育局人事科進行現(xiàn)場報名。地點:連江縣西鳳路6號天豐大廈8樓連江縣教育局人事科,聯(lián)系電話:0591-22137699。
(3)每位應聘人員限報考一個崗位,對報考的崗位有多個用人學校選項的,在選崗時,按聘用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用人學校。
2.資格審查
采取先網絡初審,再現(xiàn)場資格復審方式進行。在網絡報名期間(工作日)對應聘人員網上提交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初審,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應根據(jù)資格初審意見重新提交報名材料,并及時跟蹤后續(xù)情況。面試前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及事項另行通知。
(三)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原則上實際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比例應達到3:1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該崗位不開考或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考人數(shù)。
1.筆試。
(1)筆試時間:2024年2月21日,筆試考場等信息以網上報名信息系統(tǒng)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含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不區(qū)分學科,筆試時間為120分鐘。
(3)按照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筆試加分政策。
(4)筆試原始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筆試成績由筆試原始成績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符合招考政策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按福建省有關規(guī)定予以筆試成績加分,加分證明材料須于2月18日前(工作日)送至連江縣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5)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進入面試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3: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因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或進入面試人員棄權而產生的空額,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2.面試
(1)面試時間:2024年3月3日
(2)面試地點:連江縣教師進修學校附屬中學鳳城校區(qū)
(3)面試內容:包括編寫教案(60分鐘)、片段教學(10分鐘)、回答專家提問(3分鐘)。面試教材為相應學科高中一年級現(xiàn)行教材。
(4)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招聘崗位不分組的,面試現(xiàn)場宣布的成績即最終面試成績;因招聘崗位報名人數(shù)多需進行面試分組的,面試現(xiàn)場宣布的成績還需采用修正系數(shù)法進行修正后得到最終面試成績。
各分組考生分數(shù)修正方法如下:
本組修正系數(shù)=本崗位所有考生面試現(xiàn)場宣布成績的平均分÷本面試組考生面試現(xiàn)場宣布成績的平均分。
考生最終面試成績=該考生面試現(xiàn)場宣布成績×修正系數(shù)。
(5)聘用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的綜合成績計算(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shù)點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績?yōu)?0分。未達聘用合格成績的不予聘用。
(6)擬聘用人選根據(jù)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確定擬聘用人員時出現(xiàn)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員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末位同分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都完全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
(7)選崗方式:擬聘用人員按照聘用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
(8)擬聘用人員因故放棄擬聘用資格的,其空額在該崗位未聘用人員中根據(jù)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選崗結束以后不再遞補。
(9)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體檢、考察、公示
(一)擬聘用人員須參加由連江縣教育局組織的體檢及崗前培訓,體檢及崗前培訓合格的方可聘用。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2018年修訂)》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對象或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通過審檔方式對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擬聘用人員經考察、體檢合格的,通過連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專題專欄→教育專題→政務公開→通知公告(網址:http://www.fzlj.gov.cn/xjwz/ztzl/jyzt/zwgk/tzgg/)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有關手續(xù),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各崗位聘用人員試用期聘任在專業(yè)見習期(專業(yè)初期)崗位,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照相應崗位聘任條件予以辦理聘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聘用人員服務期不低于10年(含試用期1年)。
招聘資格審核貫穿全程。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2.規(guī)定日期前未能按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相關證件(書)或相關證件(書)審核不合格的;3.體檢、崗前培訓、審檔不合格的;4.與原單位有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未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六、政策待遇
(一)聘用的“雙一流”建設高校畢業(yè)生,給予每人12萬元生活津貼(分5年按月發(fā)放)。
(二)對無住宿條件的聘用人員,由學校負責提供周轉房。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連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連江縣教育局組織實施。招聘全過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嚴守保密紀律,連江縣紀委監(jiān)委駐連江縣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對整個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在招聘考試過程中,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八、聯(lián)系方式
地址:連江縣西鳳路6號天豐大廈8樓連江縣教育局人事科;
電話:0591-22137699;
咨詢電話開通時間為報名時間內(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九、其他
(一)境內學歷和學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二)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證書信息原則上應在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詢認證。
(三)福建省“雙專業(yè)”、“雙學位”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應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雙學位雙專業(yè)”查詢平臺(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上可查詢認證。
(四)以輔修專業(yè)報考的,應同時取得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學歷畢業(yè)證書,并且輔修專業(yè)信息可在“學信網”上查詢。
(五)專業(yè)條件設置為“XX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4年)》中“XX類”所列專業(yè)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yè)(詳見本公告附表各有關崗位)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對留學人員的專業(yè)要求按相近原則認定。
(六)應聘人員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須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取得時間須在報名截止日之前,2024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予以解聘。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guī)辦理,連江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連江縣教育局
2024年1日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