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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區(qū)教育系統2025年2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名財務人員(勞務派遣)公告

來源:南山區(qū)教育局 日期:2025-02-11 瀏覽

  為滿足我區(qū)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結合我區(qū)教育系統崗位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名財務人員(勞務派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

  二、招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三、招聘計劃

  招聘7名財務人員(勞務派遣)。

  四、招聘條件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嚴格遵守《會計法》、《中小學會計制度》等法律規(guī)章,嚴格按照政策法規(guī)的要求做好公辦校(園)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公辦園會計核算工作。

  2.具有深圳戶籍,身體健康,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有較全面的學習能力和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3.具有會計、財務管理、審計、金融學、經濟與貿易等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財經類本科及以上優(yōu)先)。

  4.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或會計專業(yè)職稱,兩年以上會計工作經歷(全日制財經類本科畢業(yè)生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且年齡40周歲以下。

  5.工作經歷、年齡等有關資格條件,均截至2025年2月7日。

  (二)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未完成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習內容的結業(yè)生、肄業(yè)生;

  6.現役軍人;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月17日截止(工作日上午9:30-11:30,14:30-17:30)

  3.報名地點:深圳市南山區(qū)教育信息大廈A806計財基建科

  4.咨詢電話:許老師0755-26488948,陳老師0755-26488980

  5.報名材料:

  (1)《南山區(qū)教育系統公開招聘財務人員(勞務派遣)報名表》;

  (2)身份證、戶籍本;

  (3)學歷、學位證書;

  (4)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或會計專業(yè)職稱證書;

  (5)兩年以上會計工作合同及社保繳費證明;

  (6)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注意事項:(1)報名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2)學歷、專業(yè)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3)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招聘職位要求不符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4)所提供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的不接受報名,其中弄虛作假的記錄在案,三年內不得參加應聘。(5)招聘人員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六、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和面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附加分(全日制1分;初級會計職稱1分;中級會計職稱2分)。

  根據筆試成績,按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根據筆面試總成績,按1:1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對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依次按照面試成績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報考人員可自愿選擇是否同意納入“南山區(qū)教育系統招聘財務人員備選庫”,本次考試結束一年內如出現職位空缺,招聘單位可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從備選庫中依次遞補考核。

  筆試及面試時間將以電話或者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二)考試結果公布

  面試結束5個工作日內,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在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七、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按深圳市普通用工入職體檢標準執(zhí)行,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yī)院均另行通知。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組織單位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管理權限報南山區(qū)教育局審定,審定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八、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由人力資源服務公司或有資質的專業(yè)技術服務機構派遣至用人單位,其主要人事管理由派遣公司負責,用人單位進行業(yè)務管理。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九、試用期

  派遣機構應與勞務派遣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xù);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fā)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錄用。

  十、其他事項

  本次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南山區(qū)教育局。

  南山區(qū)教育局

  2025年2月7日